我市召开新农贷试点启动大会
5月16日上午,我市召开新农贷试点启动大会,动员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通过构建政银担“三位一体”的新型农业信贷担保模式,***我市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副市长陈仲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高平市开展农业信贷担保“新农贷”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议指出,此次“新农贷”的主要内容是贷款对象: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条件:经营主体负责人(或成员)年龄为18-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营主体及负责人(或成员)信用良好,无重大债务纠纷及不利诉讼;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农业生产技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其他相关条件。贷款用途: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畜禽水产养殖、菜果桑等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担保贷款重点用于支持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品种、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农田基础设施、流动资金等方面,不得用于个人等其他用途。贷款额度及期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10-2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对从事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可视度放宽。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同期央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年担保费不超过2%。
陈仲会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抢抓“新农贷”试点的有力机遇;要把握业务质量,熟悉“新农贷”试点的政策要求;要强化风险防控,创优“新农贷”试点的信用环境,践行诚实守信原则,完善协同合作机制,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会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代表、合作银行代表和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市政府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市政府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协议。
随后,省农信贷担保公司还就农业信贷担保“新农贷”进行推介。(文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