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财政局2020年度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铁岭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直接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突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高度重视,履行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等形式学法,带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多样主题教育活动,多次邀请市委组织部、党校等领导来我局讲解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组织成立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新组建税政法规科,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与分工,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财政建设成效显著。
(二)完善机制,防范风险
1、补齐制度短板。先后制定了《铁岭市财政局普法工作实施意见》(铁市财[2020]6号)、《铁岭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铁市财[2020]56号)、《关于印发铁岭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的通知》(铁市财[2020]109号)和《铁岭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铁市财(2020)151号)等管理办法,明确普法责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政策措施,行政执法更加精准、规范,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从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效防控了财政管理法律风险。
2、落实清单制度。重新编制了全市非税收入目录、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普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执法依据充分、规范,2020年财政系统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案件发生。
3、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编制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严格执法,诚实守信
1、重新确认执法主体。行政单位机构改革后,我局主动与司法局对接,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事项,重新确认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一时间在铁岭日报上予以了公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针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已全部到期实际,及时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治知识培训,全面学习通用和专用法律知识,经自主报名,局机关参加执法证考试的36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了辽宁省司法厅组织的司法考试。
2、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不分管“人、财、物”规定,严格执行市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对局内支出额度较大的项目预算,实施月度会议集体开会讨论决策。制定《关于规范追加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管理办法,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3、财政监督约束有力。严格行政执法,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一年来,相继开展了财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企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非税收入、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强农惠农、财政预算执行项目绩效评价等多项专项检查和评价,及时落实了财政政策,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了严肃处理,严肃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4、努力打造诚实守信。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审核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公开在网上发布的采购信息,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执行规范、透明、守信。二是聚焦严控增量、化解存量、防范风险等工作重点,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努力打造诚信政府。三是积极探索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政府债务、公务员诚信教育等领域的诚信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管理体系,严格将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5、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对省财政厅下放的14项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为的“行政处罚”职权全部承接,并全部下放到县(市)区,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财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落实“四减”要求,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住房公积金办理”等事项,严格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总体工作量减少50%以上,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局领导率先垂范,转变作风,亲自以多种身份走流程,找短板查问题,对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程体验,积极开展“局长跑一趟”工作。及时梳理出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立行立改,再造服务流程,利企便民。四是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市住房公积金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 )普法宣传,多措并举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聘请教师第一时间来我局为财政干部职工讲解《民法典》,及时学法、普法、用法,确保依法行政。在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期间,精准施策,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正确引导广大居民增强疫情防控法律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以及我局电子显示大屏幕同步普法宣传,实现局内普法和社会普法的双重效果。组织财政系统全部干部职工深入辽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局内多次观看反腐宣传教育视频,推动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实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依法理财能力不断加强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财政收支矛盾极为严峻。市财政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事特办,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推动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了经济发展。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系列***,切实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了基本民生和政权运转,确保了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对财政资金的需要。二是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是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落实突破辽西北、支持铁岭加快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四是制定出台政策重新划分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重新理顺了财政体制,切实落实“三年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政策,积极支持县、乡发展。五是支持项目年活动,推动实体经济、飞地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壮大。六是扎实推进民生项目,加大一事一议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当地居民受益。
(三)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全面克服新冠肺炎、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影响,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加强收入调度,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二是严格支出管理。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努力确保基本民生类支出只增不减,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重点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三是全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做到了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举借债务,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加强债务统计监测和预警分析,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绝不触碰违法违规举债红线,财政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四是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统一集中管理新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省级统收统支,加大收入征收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现了全市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规避国库执行风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扩大市本级支付电子化范围,财政资金支付更加高效、便捷、安全。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与分析,全面实现市财政国库与市人大财政委联网,财政资金运转更加安全,进一步规避了财政国库资金预算执行风险。通过加快资金拨付、提高支出效率等方式,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财政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严格会计核算,认真进行决算数据的审核,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五)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市人大批准政府预决算和财政部门批复各部门预决算后20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依法理财更加规范、细致、公开、透明,“阳光财政”充分得到体现。
多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省、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宣传***法治思想,开拓进取,力争全面开创法治财政建设的新局面。
铁岭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
铁岭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委:
2021年,市财政局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深入践行***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高度重视,履行职责
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等多样主题教育活动,邀请市纪检委、营商局等领导来我局讲授党内法规和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近两年,财政部门不断加强政策法规管理,依法行政制度框架体系更加完善。先后制定《铁岭市财政局普法工作实施意见》、《铁岭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铁岭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的通知》、《铁岭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和《关于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办法,建立了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委托制度,普法责任明确,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防范了财政管理法律制度风险。
(三)简政放权,公开透明
一是全面落实清单制度,编制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委托事项,“阳光财政”充分得到体现,2021年财政系统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案件。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将适合下放的事项全部下放到县(市)区;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实现电子印章全覆盖;全面落实“四减”要求,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总体工作量最多减少50%,利企便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规范执法,公正守信
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及时予以公开公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旁听庭审,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财政执法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实施月度会议集体开会讨论决策,严格执行市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三是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制度,开展财政部门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集中清理工作,及时废止或失效一批政策措施,重新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局发文件目录,对以前年度涉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补做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依据更加充分、规范。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相继开展涉企非税收入、整治财政收入虚假问题、新增债券项目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多项专项检查,及时落实财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财政经济健康发展。五是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择行政裁决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争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2021年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六是公正文明,积极探索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政府拖欠、优惠政策不兑现、公务员诚信教育等领域的诚信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管理体系,严格将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努力打造“诚信”财政。
(五)普法宣传,形式多样
突出学习***法治思想,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一是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以及局电子显示屏幕同步普法宣传。二是组织财政系统全部干部职工深入辽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宣传教育视频等形式,推动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三是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国家和社会治理能力。
二、依法理财能力不断加强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市财政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事特办,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财政基础和支柱作用更加明显,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充分发挥财税部门的调节器作用,积极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煤电企业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成本,全面助力经济发展。二是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抢抓上级政策机遇,与上级部门精准对接支持铁岭加快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资金,有效缓解财政运行压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大力支持项目年活动,推动飞地经济、实体经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逐步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支持扶困助学体系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上,连续多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五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一事一议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稳过渡。
(三)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努力打造“诚信政府”。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全面克服新冠肺炎、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影响,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运行,加强收入调度,防止虚增收入,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建立中央直达资金监控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千方百计确保国标“三保”不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会议、培训等一般性经费支出,从制度源头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全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做到了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依法依规举借债务,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加强债务统计监测和预警分析,财政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四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收入征收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了全市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多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省、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宣传***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开拓进取,力争全面开创法治财政建设的新局面。
铁岭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