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再次获得2016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
本网讯 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对2016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长阳排名全省第26名,再次获得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资格。2015年长阳已获得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00多万元。
根据《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规〔2010〕8号)相关规定,湖北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工作。竞争性分配考核主要内容是对各市县人民政府2015度生态文明建设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分别是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重点区域跨界水环境、水质环境、环境综合整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等五个指标,评分权重分别为20%、30%、20%、20%、10%。经过认真考核和研究,对各地区考核指标进行了评分,考核得分排名前30名的地区获得分配资格。
近年来,长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召开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常务会议纪要,确定生态立县,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都市后花园低碳示范区的宏伟目标,建立了由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按照《湖北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县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建立了生态创建激励机制;全面启动了生态县创建工作;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于2014年10月21日划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适养区和优养区管理规定》(长政办发〔2014〕103号);已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已推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和初始排污权分配工作,按时完成省控、国控4家企业排污权核定工作;已完成市环委会布置的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