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四举措规范家电下乡补贴发放
本网讯(局办):为了规范家电下乡补贴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县财政局制定四项措施,规范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
规范补贴发放程序。专管员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的过程中,严把审核关口,对申报对象身份进行核实,确保申报对象必须由购买者本人或户口簿上的直系亲属办理;仔细查验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符合补贴条件的,要对相关证件加盖“已申报财政补贴”印章,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同时,严禁受理经销商集中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定期联合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各种形式的骗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督促乡镇财政部门及时公示补贴结果,对已领取补贴的农户,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抽查;对销售网点进行经常性抽查,抽查内容包括: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情况,核查销售真实性、***真实性及税收缴纳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造册备案;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查处理。
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岗位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骗补发生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利用职权串通销售网点、消费者进行骗补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分别在各地村组政务公开栏、主要街道口、学校、商业集中区以及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张贴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公开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公示补贴结果。对***服务对象要做到首问热情引导、政策一次性告知、服务公开承诺,对资料手续完备、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全面实行补贴兑付全程代理、限时办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