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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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湖北宜都网(通讯员 郑芳春)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
今年7月,我市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公司 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全市10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3家村卫生室全部参加保险。赔付额度为乡镇卫生院保险责任限额为每院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万元,每院全年累计赔偿限额40万元;村卫生室每室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万元,每室全年累计赔偿限额20万元。
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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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6:24: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