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是***、***为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新时期***、***赋予供销社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新网工程”实施二年来,全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为促进我市“新网工程”更好更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步推进发展
“新网工程”建设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体系、日用工业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农副产品市场购销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等四个部分,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有能力全面建设的,可以全面铺开;条件不具备的,可选择1-2个方面,组建连锁网络,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各地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新网工程”向纵深发展。着重在转变发展方式,***发展难题上下功夫。在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上做文章。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发展措施,增强发展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物流配送
“新网工程”四大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就是物流配送,没有物流配送,龙头企业与网络终端无法连锁成网,其功能及优势也就无法发挥。在我市“新网工程”建设中,物流配送是一薄弱环节,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龙头企业的实力弱,无力组织物流配送。要解决这一问题,市供销社要按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培育市直龙头企业,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全市“新网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发挥带动和牵引作用。中商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尽快复工,早日建成,使之成为全市工业品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龙头企业要抓紧组建。各县(市)、区供销社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对系统内有效资源进行优化重组;二是开放办社,靠大联强。与当地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企业合作,开展连锁配送业务,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载体,完善物流配送网络。三是以供销社优质资产招商引资,吸引省内外、系统内外优势企业合作联营,共推网络建设。
三、加大扶持力度
“新网工程”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必须加大支持、协调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农村市场建设和流通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政策,为“新网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①鼓励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入超”、“超对超”连锁配送;②发改委、财政、农经等部门要积极落实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项目经费等,支持“新网工程”建设;③对纳入“新网工程”规划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征用土地和用水用电用气,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扶持;④严格收费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向“新网工程”龙头企业搭车收费。龙头企业到乡镇开设“农家店”,可持上一年度通过年检并加盖总部确认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⑤各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为“新网工程”建设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实力强、经营好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予信贷额度;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2007]12号)规定,对“新网工程”企业进行鲜活农产品运输,市交通部门应当优先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免收过桥、过路费;⑦实行统一纳税。凡与总部微机联网,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管理、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帐薄的“农家店”,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增值税;实行直营连锁的,企业所得税由总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缴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新网工程”,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⑧卫生、防疫、质检、环保、物价、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尽可能简化证照办理程序,减免办证费用,提供优质、便捷地服务。严禁对龙头企业的多头和重复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新网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切实强化领导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服务“三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新网工程”建设列入当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把实施“新网工程”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等紧密结合起来,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支持力度。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改、商务、财政、农经、工商、国土、规划、建设、供销社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供销社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供销社作为“新网工程”建设的责任者,要把“新网工程”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这个重心,在统筹城乡发展中谋划自身工作,在农业农村工作大局中找准定位,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作用,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中建功立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