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第202113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
(第202113号)
我局对编号GC2142***********76检验报告不合格“玉宁泉清香型白酒(地窖酒)”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1年04月06日,本局接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签发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1GC00053),该机构于2021年03月11日,对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冈店经营的玉宁泉清香型白酒(地窖酒)(生产日期:2020-10-28)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04月06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签发了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GC2142***********7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g/kg:不得检出,实测值:0.000260)。
二、核查处置情况
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冈店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4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10084元。
三、整改情况
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1、积极配合做好产品***调查;迅速提供该产品质检报告及相关资质证明,并要求店内进行商品自查工作;2、再次组织本店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学习。并于2021年04月12日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风险控制情况
经查:2020年11月15日,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配送了4瓶湖北江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玉宁泉酒业分公司生产的“玉宁泉清香型白酒(地窖酒)”到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冈店里,每瓶2.5L,度数53度,配送价格为48元/瓶,销售价69元/瓶 。截止调查终结,当事人共销售4瓶;因4瓶酒已被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购买用于了检测,所以无法召回。
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