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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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9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对宿迁金元达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勃展食品有限公司、宿迁恒枫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3家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条件(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20220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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