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塘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相关材料
区人民政府第六届第六次常务会议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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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司法局)
(2022年3月28日)
2021年,荷塘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 ***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更好服务群众,全区法治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一年来我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常态化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及《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坚持政府建设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民主集中制和严格依法决策原则。二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根据区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荷塘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区委要求,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任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职,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给予经费保障,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政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政府常务会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均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进一步推动了依法行政"三项制度"。严格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推动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工作、疑难信访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有效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化解各类潜在矛盾。全区各区直部门及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共计15名。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强化"两案""民生一百票决事项"办理,把办好"两案""民生一百票决事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办理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解决;确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向代表或提案者反馈;属于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如实向代表或提案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6件、政协委员提案55件,办复率100%,办理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强化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不断扩大实施领域。整合执法资源,积极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切实减少执法层级。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全区把规范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指导各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保证程序公正。建立健全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有效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使行政处罚更加公开、公正。三是行政执法责任不断强化。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将案件质量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内,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组织完成了权责清单编制,区内27个部门共梳理主要职责861条、明确公共服务事项253条。不断解决政府职能缺位、错位和越位问题,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减少对市场主体行政干预,严禁包办代替。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制定了《株洲市荷塘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1版)》,梳理发布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事项10项。率先在城区实施"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试点,将原先77个工作日才能办完的业务缩减至26个工作日办结。围绕高效"一次办",进驻事项491项,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清单296项,梳理两批中介服务事项29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累计下放93个服务事项到镇街道,79个服务事项到村(社区)。三是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在区级政务大厅新设公证和法律服务窗口、税务窗口、"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窗口、"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跨省通办)窗口、企业开办"一窗办"专窗、公交业务等窗口,让企业群众"凭一张证,进一扇门,在一个窗,办众家事",全年累计办件量10万余件。
(五)强化宣传教育,法治政府意识深入人心
1. 突出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机关大会开展理论学习,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干部形成"红线不能碰触、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全体干部自觉落实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坚持普法宣传。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统领,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抓手,加快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联合多方力量形成"大普法"格局。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史教育活动为契机,将"八五"普法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培训学习必修课。
2. 关注重点群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组织部门联校帮建,指导和协助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宣讲活动,大力支持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动"法律进校园"全面开展。
3. 盯住重点领域,强化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脱贫攻坚联村帮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对农民工、留守老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就宪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禁毒、环保等重点领域进行法治讲座、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接受法律熏陶,在休闲中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的魅力,引导公民自觉守法,为建设全面小康和推进法治荷塘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法治政府
1. 定期排查矛盾,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要求,注重源头治理。一是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重点是涉房地产、金融、征地拆迁等领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带有群体性、普遍性的事项开展大排查,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二是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包案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和完善区级领导坐班接访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变"被动"为"主动",推动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三是完善疑难问题会诊联调机制。每月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区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区领导参加,对疑难复杂问题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进行分析研判。创新矛调机制,区司法局、区法院在7个镇(街道)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2. 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2021年,采取各部门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实地查看、抽取案件等方式相结合,共查纠整改选择性执法问题14件,随意性执法问题16件,机械性执法问题15件,逐利性执法问题1件,回应群众诉求方面2件,自主接受线索8件,办结6件。要求区纪委监委,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评议,提出处置意见,做到通报一批、限期整改一批、问责追责一批。
3. 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安全"工作。一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守护平安"系列行动,破获食药品、野生动物、知识产权案件9起,侦破黄赌刑事案件13起,查处黄赌行政案件35起,行政处罚193人。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16人,查处吸毒人员374人,强制隔离戒毒84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侦破案件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7人,强化预警预防。检察机关凝聚司法合力,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前介入案件36件。二是狠抓公共安全治理,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推深做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9397起。全面推进完善"所队协作"工作机制,录入劝导日志32565条,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6处,治理率100%。
4.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一是配齐配强社区(镇)、街道(村)调解员队伍。到目前为止,全区有调委会76个,人民调解员总数为404名。二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方法。2021年,辖区各司法所、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施工纠纷、物业纠纷、合同纠纷、征地纠纷等共1111件,全部完成调解,调处率为100%,其中成功调解1061件,调解成功率为95.5%。通过了解、疏导、释法说理等方式,维护好辖区的稳定,有效防止矛盾升级,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
5.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办理复议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功能。2021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件,受理2件(因超过申请复议期限不予受理2件)。行政复议纠错功能进一步发挥,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达到了"四个一"的效果,即:办理一个案件、调处一个矛盾、处理一批问题、教育一方群众。
6.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的作用。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及时办理。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8件,全年任务数是215件,完成全年任务111%,律师办案占比100%。其中,民事案件23件,刑事案件215件。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留守妇女老人等法律为民办实事活动22场次。
二、不足之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村(社区)和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二是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有待完善。个别部门和部分行业制度还不完善,还需根据上级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三是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法律专业人员匮乏,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偏少,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制、或不讲法制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
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区将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从如下几个方面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继续全面推行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业务等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原则,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本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并动态调整;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率达100%;落实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通过区门户网站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均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需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决定。要继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中的积极作用。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管理。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继续深化调解、仲裁(商事)、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促使基础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区;继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