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西村街购置会议室音响设备询价公告
我西村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大楼五楼会议室,需购置音响设备一套,现征询供货单位,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村街五楼会议室音响设备(1套)。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点: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四、项目内容:音响设备(1套)的安装及调试。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报价须知:
(一)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5万元。
(二)承包内容:具体明细见附表。
(三)承包意向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约能力,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符合供货公司等相关资质;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管理经验、资金实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册及其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5、承包意向报价书;
6、过往项目经验和业绩;
7、结合项目要求,制定项目实施等计划表;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不需密封提交;报价书需密封提交。
七、发布公告时间:从2018年8月13日至8月20日16:00时止。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荔湾区华业里协和路1号三楼党政办。
(二)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16:00时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三)联系人:梁华,办公电话:26282786。
(四)报价事项如有变化或补充,或将发布补充公告,请密切留意公告信息。
九、报价比选地点:西村街道办事处。
十、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需根据实际报名单位进行询价。比选工作由西村街询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即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低于我街最高限价(保密)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公告。
附表:音响设备采购明细表.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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