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主任会议
4月1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志宏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胡涛到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工作。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阜新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建议落实情况报告》准备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规则》《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管理办法》和《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2022年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阶段性办理情况报告和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会议强调,市政府相关承办部门要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加强与代表全过程沟通联系,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抓紧办理,提升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同时突出对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确保代表和群众“双满意”。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科学安排、统筹推进,坚持项目清单化,明晰工程时序进度,以高质量工作推进项目高质量完成。
会议听取了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治重访、化积案”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和关于《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实施准备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排查风险隐患,加大风险管控,明晰部门职责,条块合力化解,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不断推进专项工作向纵深开展。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会议建议议题: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阜新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建议落实情况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决定(草案)及说明;四、听取和审议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决定(草案)及说明;五、表决决定及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18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彦超,副主任王聪颖,副主任、秘书长刘林,副主任海淑梅出席会议。副市长孙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