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办事指南
核发《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办事指南
审批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结层次:镇(街)人社局
大项编码 | SS12C241 | 小项编码 | |
事项名称 | 核发《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 | ||
二级事项名称 | 无 | ||
三级事项名称 | 无 | ||
颁发的证件名称 |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 | ||
颁发的证件有效期 | 无 | ||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审批类型:认定 法律效力:零就业家庭凭此证享受政府就业援助。 | ||
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六条。 2.《广东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2004年10月14日粤再就办〔2004〕16号文)第四条第(三)项。 3.《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2004年12月17日佛府办〔2004〕320号文)第四条第(三)项。 | ||
审批条件 |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有就业需求的城镇居民家庭。 | ||
申请资料 | 1.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户口簿》 3.《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 4.小一寸照片1张 | ||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 三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三水区各镇(街道)人社局、各村(居、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 ||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 三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三水区各镇(街道)人社局、各村(居、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 ||
审批决定机关 | 三水区各镇(街道)人社局 | ||
审批程序 | 1.申请人凭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受理机构申请填报《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 2.三水区各镇(街道)人社局应在申请人登记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公示程序(其中公示时间为3天); 3.在完成审查和公示程序后,签发《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 | ||
审批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审批收费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审批表格 |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咨询机构和电话 | 咨询机构:三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人社局 咨询电话:三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700261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87797201 各镇(街道)人社局咨询电话: 西南:87618859 乐平:87380355 白坭:87563309 云东海:86162637 芦苞:87233283 大塘:87299887 南山:87218020 | ||
投诉机构和电话 | 投诉机构: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投诉电话:87703183 | ||
事项类型 | 日常管理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