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6珠江商报)230人旁听开庭移到会议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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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顺德区法院昨对力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公开审理
www.sc168.com 2011-10-26 来源:珠江商报 作者:陈曦 |
本报讯 记者陈曦 通讯员杨虹报道: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无经过民主程序,内容是否违法,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合同是否有效?昨日,顺德区法院对力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公开审理,当事双方对以上焦点问题进行了激辩。 庭审现场村民满座 陈村力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一直备受关注,昨日顺德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所涉及的近两亿元人民币,案情较为复杂,且被告方村民曾多次到各级信访部门上访反映诉求,区法院邀请了新闻媒体记者及部分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案件受理、送达、现场勘查取证、开庭等办理过程,将案件处理的每一环节对全社会进行了全程公开,树立起司法公开、透明、权威的良好形象。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案约有500名村民申请旁听,尽管法院审判庭场地有限,最后法院还是通过了约230名村民的申请。“即使这样,一般的审判庭也难以容纳这么多人,最后我们将审判庭搬到了以往我们法院开内部大会的会议大厅。”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前排为十多家媒体记者的旁听席位,整个现场几乎坐满了旁听的村民。 当日,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力源物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两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大都村委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大都股份社)的诉讼代理人及大都村委会主任、大都股份社理事长参加了诉讼。区人大代表郭凯旋、伍铁辉,十余家媒体记者及230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平稳有序,未有发生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庭审持续约三个小时后圆满结束。 合同是否有效成为辩论焦点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自阐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就相关主张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各自立场进行了激烈辩论。 原告力源公司主张,原被告双方根据两被告股东(村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29日表决通过的《大都村佛陈路以南一带土地利用发展方案》,于2007年4月4日签订了《大都土地租赁合同》,2010年7月23日双方又签订了《大都土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法依约履行了合同全部义务,并投入巨额资金在涉案承租土地上建造大规模的力源物流城,而两被告从2010年开始多次无故阻碍原告正常经营,原告曾多次主动与两被告协商未果,两被告于2011年8月25日向原告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未列明原告违约事项、理由及其他附带条件,只是要求原告一个月内清场。原告认为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两被告擅自解除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因此于2011年9月13日向顺德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两被告在庭审过程中提出了以下答辩意见:1.双方签订的《大都土地租赁合同》及《大都土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违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等相关法律强制性内容、未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部分条款和内容因明显违法,因而是无效的。2.被答辩人力源公司长期以来存在将涉案土地转为工业用地、先用地、先建房再补手续,以及未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已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综上,请求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支持答辩人的答辩所请。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和解意见,顺德区法院将另行择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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