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高明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8047
1.招标条件
高明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明发改资【2017】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四个镇街9个污水处理厂纳污区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9个子项目(分别是: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更合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杨和镇对川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本子项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为杨和镇对川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将污水输送到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明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杨和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更合镇合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内容包括DN300-1500排水管道总长约82km,新建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中杨和镇对川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0.6万吨/日;杨和第二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1万吨/日),新建3个污水提升泵站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项目总投资约8.3亿元,监理费约为869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其中施工工期预计为1095个日历天)。
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④竣工验收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申请竣工验收至通过竣工验收后10日。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施工项目的监理,详见招标人的施工图纸。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验收结算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本项目监理招标参考最高限价为:869万元,其计算依据为以区财政审核的建安费最高限价为计算基数×1.39%×0.95计算而得,而1.39%×0.95作为监理费的计算费率。
招标控制价折率:100%。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
5.2 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 3 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 7 月 9 日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7.0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即2018年 7 月 19 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2018年 7 月 24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24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92号1座二层之一 |
联系人:高文威 | 联系人:阮建乐、李惠冰 |
联系电话:0757-88981189 | 联系电话:0757-88821068 |
传真号码:/ | 传真号码:0757-8882106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495320091@qq.com |
2018年 6 月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