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去年发放优抚安置金850多万元
去年发放优抚安置金850多万元 |
高明将继续按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
记者陈莎报道:2011年高明区共发放定恤定补金、残疾抚恤金、优待金852.6万多元,12日,记者从区委社会工作部了解到,今年高明将继续按照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去年7月1日起,高明区再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及“五老”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发定恤定补金557.8万元、残疾抚恤金35.2万元、优待金259.6万元,并为775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临时性价格补贴21.7万元。 在社会保障方面,高明区为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和“五老”人员共443人购买了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门诊医疗保险,将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五保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孤老优抚对象26人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种种工作也使得高明区的双拥工作得到了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组的肯定。 区委社工部相关负责人严卓坚表示,今年高明将继续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标准,提高区内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优抚对象生活与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