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可享优惠政策
记者日前从市科技局获悉,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市科技局于2018年1月起,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企业通过评价入库,获得“登记编号”后,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
首先,需在我市注册的居民企业;其次,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再次,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同时,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登陆“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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