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2018年度社会组织相关财务审计服务委托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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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第二批)的通知》(深府办﹝2016﹞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社会组织财务事项的审查监管,我局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大鹏新区2018年社会组织相关财务审计服务,并公开向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就服务委托费用进行了询价。截至2018年1月17日,共有13家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报价。分别是深圳东方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作)、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深圳正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普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价情况和参与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审计工作的业绩情况,经研究,拟委托深圳东方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承接大鹏新区2018年度社会组织相关财务审计服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大鹏新区2018年度社会组织相关财务审计服务委托事项公示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55-28333485,传真:0755-28333042,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7B室。
***:大鹏新区2018年度社会组织相关财务审计服务委托事项公示表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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