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考考试期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通知
(汕市环函〔2012〕334号)
为切实加强我市高考、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我市高考、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根据《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规定,经研究决定:6月20日至22日中考考试期间,禁止下列建筑施工工地施工作业:
1、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承建位于珠厦小区春江路西侧“喜乐堂”工程项目。
2、汕头市对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位于珠厦住宅区东区(天华美地第52栋商住房)。
3、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承建位于凤凰山路北侧“水岸名都”工程项目。
4、汕头市龙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位于金禧花园金桐苑“金禧中学教学楼扩建工程”项目。
5、汕头市建华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位于金环路东方中学西侧“玫瑰金寓”工程项目。
6、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位于金环南路与长平路交汇处“苏宁电器广场”工程项目。
7、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位于龙湖区11街区4、56号地块“龙光世纪大厦” 工程项目。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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