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甸子镇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194(145))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94(14-5)):环境法制意识淡薄。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提高我镇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制意识,严守生态红线,杜绝违法违规项目上马。
三、整改结果
认真学习环保法,我镇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环保法律法规大讲堂学习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环境法制意识。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我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彻底清理整顿。
以上整改情况向各村党委、村民及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桓仁镇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八里甸子镇政府
联系电话:024-48112259
邮寄地址:八里甸子镇政府
八里甸子镇政府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