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全面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项目编号CZ20191227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经济联合社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全面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全面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及范围: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
(三)项目片区村民情况:村民 744户,户籍人口 1799人。
(四)项目土地房屋现状:
总用地面积(公顷) | 92公顷 |
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105万平方米 |
改造方式 | 采取全面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本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后,采用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 |
(五)项目改造规划条件:以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合作项目内容
(一)本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合作企业确定为竞得人,负责对交易发起人提供的城中村项目进行全面改造,并根据规划要求对周边土地进行整合。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最终改造范围以实施方案批复为准)
(二)本项目改造总成本约为120亿元。融资地块协议出让具体价格标准及协议出让时点按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准要求执行。竞得人负责所有改造成本及资金投入,并自行承担和享有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交易发起人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不享有融资地块项目收益。
(三)根据本项目基础数据成果内容,竞得人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等手续。
(四)本项目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社员回迁;同时,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作协议》妥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交易发起人及改造范围内社员按照《合作协议》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
(五)交易发起人负责协助竞得人办理集体用地转国有用地有关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改造方案、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各种审批手续;协助竞得人依法取得融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生效后,确认安置房建筑方案(含安置房户型),监督乙方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配合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费用的发放工作;负责协调本项目社员、被拆迁单位等被拆迁人、承租人以及项目土地相邻方的矛盾及纠纷,尽力排除阻碍本项目开发的干扰因素;负责清理、解除村集体原有的涉及本项目更新改造的各类经济合同等相关工作;负责安置房的分配等其他相关工作。
三、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报名。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资质证书为准);
(三)申请企业在广东省内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四)申请企业应提交2亿元人民币的参选保证金;
(五)申请企业须为内地A股上市公司或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上市公司证明材料(如为内地A股上市公司,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登记表);
(六)申请企业所属上市公司总资产不少于8000亿元,申请企业所属上市公司2018年在全国的物业年销售额不低于4000亿元;
(七)申请企业在广州市内以正式合作企业身份参与的旧村改造合作项目不得少于1个,且项目改造方案均已获批准并实施建设。
(八)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九)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十)其他条件:
1.申请企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合作且同意与申请企业签订《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全面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申请企业必须在取得《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全面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申请企业放弃资格;
2.村集体经济组织须在发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全面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如决定不签合作协议的,该合作企业的合作资格取消,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30日内退还其保证金;
3.申请企业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被确认为合作企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就该项目前期垫付费用达成一致意见,以签订书面协议为准;
4.申请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主要投资者、控股集团公司、控股母公司符合上述第(一)至(八)项关于资质、资产、条件及标准等要求的,可视为申请企业符合相应要求;
5.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本项目通过资格评审方式公开选择合作企业。交易申请人为 1 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有效;通过资格评审的候选合作企业为1个或 1 个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有效;若无企业报名或报名企业均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本次交易活动即宣告终止,交易发起人将另行组织交易活动。
五、交易申请人应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须由交易申请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六、交易申请人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及交易系统提示上传报名申请资料,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下一环节参与资格。交易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截止前将资格评审文件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递交资格评审文件截止后当即开标。
七、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 2019 年7月29日至2019年9月16日(不少于45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9月16日23时59分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9月16日23时59分
(四)现场递交资格评审文件时间:2019年9月17日9时至10时止,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二楼)
(五)开标时间:2019年9月17日10时
八、本次公开选择合作企业交易活动,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公告及交易文件,由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后,并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经济联合社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按相应程序进行表决、公示,择优确定合作企业。
九、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表决结果2个工作日内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合作企业应在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后,按照招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取交易服务费后2日内发出《成交确认书》。交易发起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向竞得人发出《合作改造通知书》,并签订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全面改造项目合作协议》 。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申请人应于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易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报名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 《供应商信息系统操作指引汇总(适用于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等相关资料交易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并认真阅读。
(三)交易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项目改造情况及所列条件及全部交易文件内容,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及资格评审文件视同对本次改造项目的情况和交易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五)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七)本次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竞选及成员代表表决会议于2019年9月21日
10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举行。
(八)潜在交易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公开选择合作企业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经济联合社提出。
(九)竞得人须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至《成交确认书》发出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缴纳标准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并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的办事指引专栏(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infoId=183057&channelId=89)获取。
(十)本次改造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城市更新专栏获取。
十一、联系方式
(一)交易发起人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经济联合社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村委
联系人:陈君安,联系电话:(020) 8286***04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王立尹,联系电话:(020) 26215526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三)异议受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人民政府4号楼204室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0)82866038
(四)监督机构
名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20)82660213
交易发起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经济联合社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7月29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
1.委托代理协议
2.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GZZF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doc )
3.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
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
6.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
其它***:
示批复及图纸.zip
温馨提示:
一、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类项目实行全程电子化采购,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供应商信息系统操作指引汇总》《政府采购相关办事指引》等以下内容,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一)《供应商信息系统操作指引汇总 》(请点击打开)。
(二)《政府采购相关办事指引 》(请点击打开)。
(三)若采购项目发布了更正公告的,请务必从该项目的更正公告页面的***中,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
正常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二、系统的使用说明详见以下文件:
(一)《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请点击)。
(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引 》(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