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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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将对2005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2005年1月至12月有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的我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请于通告之日起至2006年6月10日期间,到区或属地的街道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逾期不来办理审核的用人单位将按无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处理。
二、审核时,有关用人单位须提供本单位2005年度安排本市户籍残疾职工的如下资料:①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②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③1月、6月、12月工资表;④劳动合同书;⑤广东省深圳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⑥广东省深圳市在职残疾人登记表。
上述⑤、⑥两种表格可以从深圳残疾人网站(www.cjr.org.cn),也可到各审核点领取)。
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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