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扎实开展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屏山县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屏山县财政局及时于2022年10月9日制发《关于2021年度县级部门决算的批复》,对全县8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部门决算进行批复。为了全面做好决算批复后的公开工作,屏山县从五个方面强化公开措施:
一是落实公开责任。一级预算单位是部门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决算公开工作。编报部门决算的县级部门公开经财政局批复的本部门决算,部门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公开经部门批复的本单位决算。
二是严格公开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限时公开决算信息,一级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二级预算单位在主管部门批复决算后20日内,全面完成决算公开工作,保障群众对财政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规范公开平台。各单位决算公开全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实现决算公开规范化。
四是明确公开内容。公开的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决算。公开内容依次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决算表和部门决算说明,确保公开不留死角,打造阳光财政。
五是及时应对舆情。对部门决算公开后可能出现的舆情反应,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及时解释说明,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