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评比达标表彰具体工作办公室关于自贡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各推荐单位推荐,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研究,拟确定市委办公室等80个集体、陈博等150人为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自贡市评比达标表彰具体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813-82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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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443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自贡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自贡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自贡市评比达标表彰具体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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