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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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年报是商事主体应当通过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根据《珠海市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商事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每年的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也就是滚动年报。当年设立登记的商事主体自下一年起提交年度报告。成立周年之日以商事主体营业执照记载的成立日期进行计算。这里要提醒一下海关管理企业还是采取固定年报,这里讲的海关管理企业是指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可以登录珠海市“多报合一”年报系统按操作指引填报,网址为http://ssgs.zh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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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0:49: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