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烟气脱硫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烟气脱硫工程
2、建设内容:该工程位于粤裕丰钢铁烧结厂内,总用地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26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脱硫塔、烟道、循环水池、控制室、风机水泵房、沉积池、压滤机房、堆料间和投料系统。
3、主要原辅材料:碳酸钠、碳酸钙、水、电
4、主要污染物:脱硫石膏、噪声
5、建设单位: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高栏港经济区金州加工区
7、环境影响批复: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珠港环建验[2006]003号
8、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珠海市光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8、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为粤裕丰钢铁一、二期建设项目验收意见要求建设的脱硫设施,工程正常投运后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工程2009年9月基本建成投入试运行。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组织了由市环保局、固废中心、市环保监测站等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烟气脱硫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召开了现场验收会,与会代表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规范了排放口,树立了标志牌,监测结果表明烧结烟气脱硫设施排出废气符合项目环评批复标准的要求,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
四、公示时间:-16日
五、公示受理情况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zhhi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