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3号
巡 察 公 告 (3号)
根据《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的意见》(珠金发〔2014〕11号)的有关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防洪设施管理中心负责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三灶定家湾海堤工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巡察,进驻该项目时间2个月,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 李海清
副组长:李健明
组 员: 黄 江、杨成荣、颜夫成
联络员:黄 江
电 话:7263721
电子邮箱:215945202@qq.com
中共金湾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