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香洲文园片区道路改造项目概算的批复
珠香发改概〔2018〕12号
珠海市基础工程直属管理处:
报来《关于直属处关于申请审批新香洲、文园片区道路改造项目概算的函》(珠基函〔2018〕1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现就该工程(项目代码:2018-440402-48-01-818576)的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新香洲、文园片区,共8条道路,其中新香洲片区有创业路、昌业路、怡华街、安富街、上冲西街(明珠路~创业路)等5条道路;文园片区有香悦路、香海路、文贤路等3条道路。道路均为城市支路,道路现状宽度为8~18m,双向2车道,总长为5878.04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处理路面病害、加铺机动车道沥青罩面、改造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更换道路侧石、加固抬高管网井盖以及完善交通设施等。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新香洲、文园片区道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2018〕91号)。
(二)珠海市规划设计院于2018年9月设计的《新香洲、文园片区道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三)《珠海市公路局关于道路工程交通组织疏导费用来源的请示》(珠路字〔2018〕150号)。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898号)及相关计价规定等。
(五)人工、材料价格参照《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8期珠海市区信息价,砂、水泥、混凝土按《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按旬发布部分建筑材料信息价的通知》中9月11-20日工程用材料信息价,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采用市场询价。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5103.88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表),其中:建安工程费4389.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5.19万元,预备费288.90万元。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区财政局审核,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严格控制总投资。
(二)该项目涉及的“临时交通协管员”相关费用,参考《珠海市公路局关于道路工程交通组织疏导费用来源的请示》(珠路字〔2018〕150号)审核,最终费用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
(三)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界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