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处置不力云阳县委书记县长受处分
据新华社重庆9月17日电 重庆市委近日决定:对在云阳“2·3”事件处置工作中负有责任的云阳县委书记王显刚、县长肖敏,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重庆成立直
辖市以来,第一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因违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对事件处置不力而受到党纪处分的案件。
今年2月3日,云阳县水磨乡凤凰村6组村民朱正发,在云阳老现成码头用自用船违章载客,后在长江云阳县境内水域沉没,造成1人死亡、16人失踪。经调查,这是一起因无
驾驶船舶资质的人员驾驶不合格船舶违章载客的海损事故。
经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查证:在“2·3”事件发生后长达5个月时间内,云阳县委、县政府一直没有将有关情况正式书面报告重庆市委、市政府。在事件的处置中,县委、县政
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没有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搜寻失踪者和打捞沉船。直至7月10日,在重庆市政府督查组的督促下,云阳县政府才将“2·3”事件的情况正式书面报告市政
府。
经重庆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在云阳“2·3”事件处置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云阳县委书记王显刚、县长肖敏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云阳县委、县
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市级有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云阳县其他有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由云阳县委、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审核备
案;云阳县委、县政府要按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死亡、失踪人员家属的补偿和安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