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审批首批大陆学生赴台就学申请
2011年6月27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办理大陆居民赴台就学出入境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0年8月,台湾方面承认大陆41所高校学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6省市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高等院校学士班,目前户籍或者入学前户籍在上述6省、市且台湾承认学历的大陆41所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招生院校硕士、博士班。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处受理、审批民警在接到文件后,深入学习并准确理解《通知》中的内容,熟练掌握办理赴台就学手续所需申请材料。同时我处主动与市台办取得联系,主管处领导亲自带队***进行业务沟通,了解大陆学生赴台就学的办理程序及台湾方面目前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学的情况,提前掌握我市赴台就学人员的相关资料。据市台办提供的信息以及“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互联网页公布的资料显示,台湾现有大学院校148所,其中公立51所、私立97所,2011年对大陆招收本科生的均为私立院校,公立院校招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学费为一学年2万至5万元人民币,被录取考生前往台湾之前,须办理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公证、医疗伤害保险证明公证、财力证明公证(指报名前3个月内银行所开立申请人本人、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学历证件公证等公证书,凭单次入出境许可证赴台后换领逐次加签入出境许可证,可由家长陪同赴台,学生在台就学期间,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今年,台湾院校在我省招收了220 多名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珠海有10人:1人为硕士研究生、其余9人为本科生。市台办为这10名赴台学生及其父母亲做了行前辅导,并出具了赴台学习证明。
8月12日,我市迎来第一个赴台学生前来办理出入境手续,该生被台湾铭传大学传播学院录取就读本科学位,其父母亲也同时提出申请陪同赴台,提交了标有“陆生亲属”字样、事由为“探亲”的一次入出境许可证,经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民警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受理审批工作,日前证件已由省厅制作完成。近日,又有2名赴台学生陆续前来办理赴台出入境手续,我处将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审批签发工作,保证他们按时入台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