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部、厅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实施意见
下午,州公安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反腐倡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意见及对近期发生在兴仁县公安局的公安民警违反***支管理规定和《饮酒报告制度》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近日,兴仁县公安局民警姚泰勇违反***支管理规定,将其携带***支遗失并未及时报告,最终经专案组民警努力,将所遗失的***支找获。在查找***支下落期间,专案组还发现其本人存在饮酒未报告等违纪违令行为。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上级公安机关和州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充分暴露出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队伍管理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公安民警执行各项警规警纪我行我素、置若罔闻等严重问题。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黔西南州公安局关于对各县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州局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实行积分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州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按照从严从重的原则处理相关直接责任人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兴仁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全州通报批评,记积分管理分值负10分;对兴仁县公安局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作行政警告处分处理,记积分管理分值负10分;其他责任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后报州局备案并全州通报。
结合当前全州公安机关队伍现状,为贯彻落实好2月25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和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州委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2014年作为全州公安机关“纪律规定执行年”,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集中纪委、督察力量查办公安队伍中有令不行、有纪不遵、执纪不严、占着位子不干事、干事不某事的干部民警,下大决心、大力气整治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两头:即是在州局机关和各县市公安局班子中发现和树立两方面的典型。一方面发现和树立执行纪律规定较好、工作业绩要突出的先进典型,以期实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目的;另一方要查办和惩处公安队伍和领导干部中违反警规警纪、善当“二传手”、甘做平庸官的负面典型,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对违纪违令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零懈怠”、“零容忍”,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以示他人,以儆效尤。州局党委2014年将重点在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提升全体民警纪律意识的教育养成和监督民警执行落实纪律规定等方面入手,推动队伍建设朝着健康良性方向发展,促进全州公安业务工作实现提档进位。
州局纪委、政治部、督察、监察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