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心理品质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的公告
根据《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列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评人员名单。现将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各招考岗位入围心理品质测评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入围心理品质测评考生名单
详见***。
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11日下午15:00点前向南沙区教育局党政办反映,联系电话:189****2511,逾期不予受理。
二、心理品质测评
请上述156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品质测评。心理品质测评约需60分钟,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新理化楼318室。
三、资格审查
完成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即进入资格审查。由南沙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对考生的岗位报考条件进行核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新理化楼317室。
四、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将现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并发放《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8年11月13日-14日(具体以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上的时间为准);
(二)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新理化楼230室。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所需携带材料详见《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资格审查目录表》,所需材料请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将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考生进入心理品质测评环节,请未进入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保持手机通畅,以免错过替补机会。
(三)替补入围的考生须在2018年11月12日下午16:30前到达心理品质测评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替补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环节,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如确有必要,南沙区教育局有权在后续的体检、组织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
(联系电话:189****2511)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