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穗财采〔2018〕2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区属各政府采购人需对如下重点内容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一)公开范围
采购项目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单一来源公示、采购计划、采购需求、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更正或变更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信息。
(二)责任主体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
(三)公开渠道
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是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媒体。
(四)公开时效
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单一来源公示、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予以公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穗财采〔2018〕275号).rar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吴健雄,联系电话:8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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