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卫生院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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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9日发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人社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县人社局、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进行了资料审核,并组织人员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拟认定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卫生院为兴文县就业见习单位。公示期: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认定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23075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8838512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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