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民政局绿色惠民殡葬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名称 | 西充县绿色惠民殡葬补贴 |
办理地点 | 西充县人民政府5楼525号 |
受理部门 | 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受理条件 |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川内的合法殡葬服务机构(即: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公墓)火化遗体的下列人员: 1.具有西充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 2.非西充县户籍的,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驻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我县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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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 按现行《关于殡葬收费项目标准请示的批复》(西价费〔2005〕68号)规定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给予补贴,若遇收费标准调整,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1. 遗体接运费:仅限以使用普通殡仪车为准,城区至县殡葬服务站100元/车.次,同时,至火葬场(南充市殡仪馆)10公里内为60元/车.次、10公里上每公里加收3.5元往返计算,平均按照往返110公里计算(410元/具);人工抬尸费平均按40元/具(正常尸体)、50元/具(腐烂尸体)、100元/具(水中浮尸)。 2. 遗体存放费:仅限在合法殡葬服务机构内集体(普通)冷藏(冻)柜存放遗体,且存放期限在3天以内,5元/小时。 3.遗体火化费:仅限使用普通火化炉(或环保扒灰炉)火化遗体,因西充县目前尚未修建火葬场,以在南充市殡仪馆火化为主,为此,按现行《关于调整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南市物费字〔2003〕93号)的收费标准给予补贴,即:农村260元/具、城镇400元/具。 4.骨灰暂存费:仅限在合法殡葬服务机构内寄存骨灰,且存放期限在1年以内,50元/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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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提供资料) | (1)经办人(丧属)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逝者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合法殡葬服务机构出具的《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逝者为非西充县户籍的驻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士兵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逝者为非西充县户籍的我县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非西充县户籍的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需提供因公或见义勇为的相关证明、医疗机构或红十字会出具捐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非西充县户籍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员、经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需提供公安或卫健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合法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实际发生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的费用***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经办人(丧属)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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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工作流程) |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财政发放 |
咨询电话 | 0817- 5255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