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已定于2016年8月29日14时30分在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三楼第八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变更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XZC01-1601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审计局)
地址:西安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
联系方式:029-8568872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路20号萨菲尔名邸B15-1
联系方式:桑先生150****7656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一)变更日期:开标时间变更至2016年9月1日14:30
(二)变更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三楼第八会议室
(三)变更理由:招标文件中相关事宜变更
(四)变更事项: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信部分37页“1)企业注册资金(满分3分):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得0.5分;在200~500万元(不包含500万元)的得1分;在500~1000万元(不包含1000万元)的得2分;在1000万元以上的得3分。”取消。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信部分37页“(2)资信部分(满分50分)”修改为“(2)资信部分(满分47分)”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中的“2)服务承诺(满分10分)满足基本要求的承诺得基本分5分,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由评委视具体情况在0~5分范围内自主赋分。”修改为“2)服务承诺(满分13分) 满足基本要求的承诺得基本分5分,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由评委视具体情况在0~8分范围内自主赋分。”,该条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分36页“1、技术及资信部分(满分80分,其中技术部分30分、资信部分50分)”修改为“1、技术及资信部分(满分80分,其中技术部分33分、资信部分47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分36页“(1)技术部分(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满分30分)”修改为“(1)技术部分(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满分33分)”。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8页6)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至投标截止时间,大于或等于5年得3分,小于5年而大于或等于3年得2分,小于3年1分。”修改为“取得初始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工作年限,大于或等于5年得3分,小于5年而大于或等于3年得2分,小于3年1分。”。
4、本项目只能有一个项目负责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桑先生(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150****7656
特此公告
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