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知猪人牧业生猪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烟台知猪人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烟台知猪人牧业生猪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现对所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烟台知猪人牧业生猪养殖项目位于海阳市发城镇北槐树底村西,属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6673m2,总建筑面积27044.95 m2,主要建设内容为配怀舍2座,面积6715.*** m2,分娩舍2座,面积3485.72m2,保育舍2座,面积2762.08 m2,育成舍2座,面积4887.34 m2,大后备舍1座,面积486.58 m2,后备隔离舍1座,面积397.02 m2,消毒车间3座,面积873.06 m2,综合办公楼1座,面积1665 m2,后备公猪舍1座,面积233.37m2,公猪舍1座,面积751.62 m2,粪肥处理区1座,面积4787.52m2。项目土石方挖方量5.7万m3,其中4.43万m3为基础开挖,剥离表土1.27万m3;填方总量为5.7万m3,其中4.43m3为基础回填,剥离的1.27万m3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本项目计划于2017年10月开始动工,至2018年6月全部竣工,总工期9个月。
二、《报告书》编制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目标合理,基本情况表述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水平年为2018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应按设计要求建成并发挥功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
三、《报告书》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预测方法及时段划分正确,对扰动地表面积、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预测及其危害的综合分析基本合理。
四、《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可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30559m2,其中项目建设区126673m2,直接影响区3886m2,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措施设计基本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五、《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基本可行,监测点设置及监测时间安排基本合理。
六、《报告书》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效益分析计算合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可行。本项目工程措施投资198.3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4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6.9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20076万元。
七、生产建设单位在后续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是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方案批复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是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是本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应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做出重大变更的,应进行变更设计,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
五是本项目在投入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六是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