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区(南区)临时排洪渠电厂路临时排水沟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装备制造区(南区)临时排洪渠、电厂路临时排水沟疏通工程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装备制造区(南区)临时排洪渠沿规划永久排洪渠路线修建临时排洪渠(以甲方最终指定路线为准),全长约3.3km、挖土量约2.94万m³,电厂路临时排水沟疏通工程,经年度测量单位测量计算挖土方量为2.75万m³。(方案和预算详见***,可点击)。预算审核造价214737.83元,下浮30%即15万元为包干价。开挖的土方在渠侧堆放不得外运,如发现土方外运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工期 | 中标通知书签发日起20日历天 |
评标办法 | 摇珠大号中标 | 包干价 | 15万元 |
招标条件 | 投标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
投标咨询电话 | 0756-7268040(曾工)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15000元现场查验。 5、外来企业须出示本年度《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备 注 | 1、 2011年9月20日14时到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5:05开标。 2、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5000元当场交纳,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 开标后中标价不作调整,中标人应考虑所有可能的中标风险。 4、 中标单位如未能及时与甲方签订合同及由于中标人自已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工程的,今后将被拒绝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所辖工程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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