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021年11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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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48 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三批拟申请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7756886 8056705
***:2021年11月峄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三批).xlsx
枣庄市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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