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法制办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贯彻落实《***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东营市法制办及时对全市现有的246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137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
为确保清理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并结合东营市实际,对法律、法规、规章设立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保留;对***和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事项,以及其他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有效调节的事项,予以取消或调整;对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实施的,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对同一部门审批内容相近、相似的,一个审批事项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按照相同、相近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合并或适当调整;对法律依据不充分且具有行政管理服务性质的,或者通过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事项,调整为行政管理服务事项。
市政府决定,将现有的246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205项,取消5项,下放4项,合并19项为9项,调整为行政管理服务事项20项,调整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项;对现有的137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保留117项,取消8项,调整为行政管理服务事项12项;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新增行政审批事项8项。
上述清理结果将于近日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