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及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号:2019-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经西充县人民政府批准,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充县分中心定于2019年6月6日上午9时,在西充县晋城镇天宝路278号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楼会议室,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亩) | 四至界线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高度(米) | 用 途 | 出让 年 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
西充县南西田园新城(莲花湖尾水) |
6.37
| 以规划红线为准 | <2.0 | 地上≤8478㎡(商业建筑比例≤10%) | ≤30% | ≤35 |
商住 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 年 | 400 | 8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在高于或等于底价的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拍卖文件中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见***)为准。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5日,到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充县分中心(土地交易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现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9年6月6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拍卖会定于2019年6月6日上午9时在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举行。
六、其他告知事项:
(一)、配建要求:为了“高标准、高品质、高效率”实施南西田园新城整体规划,推进城南新区建设进度,本宗土地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关于道路建设的补充协议》,配建宗地侧长度约90米的城市道路及管网、景观工程。该新建道路必须按照西充县城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挥部出具的道路、管网、景观工程施工图进行建设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在该条道路建成经过验收合格后,将其无偿移交给西充县政府管理。该条道路必须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竣工并通过验收,如到期未完工,应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未实施部分的工程造价后,双倍向出让人赔偿经济损失。
(二)、签订合同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上述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签订出让合同后,双方须严格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履约。
(三)、土地交付条件及时间: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0日内由出让人按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及现状场地自然条件移交土地。本次是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后的土地现状实施拍卖,地上土石方的开挖及清运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地址: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充县分中心(土地交易股)
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