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吨异丁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4.5万吨异丁烯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吨异丁烯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二路西、港北一路北、港西三路东、港北二路南。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允许类类,选址符合东营市及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兵
联系电话:189****908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焦国嵩
联系电话:0532-82899958
电子邮箱:yanglmsdwh@163.com
四、现将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及其影响予以公示:
1、项目环境影响情况
拟建项目废气经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排污管道输送到神仙沟,最终排海,废水对周围地下水、地表水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全部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针对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能够确保拟建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合理,生产过程平均达到了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厂址位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工程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 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本工程在采取本评价报告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方案后,可实现大气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以及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达标外排,同时对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有效、合理可靠的处理处置措施。工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满足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空气、噪声、水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公众参与—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经济损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可行性综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前经济发展状况;②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③当地环境问题;④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⑤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⑥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⑦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若需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我公司计划在开发区设立发放宣传印刷品和报告书简本处,敬请查阅)。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龙港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