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切实创新经责审计机制
如何科学有效地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反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的水平,又能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和加强干部监督。对此,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创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一是建立经责审计科学评价制度。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的行政、执政情况,特别是经济管理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执行财经法纪及廉政规定情况依法审计的同时,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评价,看看领导干部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与之前相比落后与否,再结合常规审计的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综合性、客观性的评价,引导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约谈制度。从约谈对象明确,到约谈重点突出,到约谈方式灵活,再到约谈效果***。由县委经责审计约谈领导小组,共同约谈任中审计的被审计单位的现任领导和财务人员,离任审计的被审计单位的原任领导和现任领导、财务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经责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确保谈话对象重点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约谈质量。
三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交接告知制度。通过任前告知、离任交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对离任的领导干部经济交接明确规范,规定被审计单位领导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不得新增经济责任事项,对已实施的项目,尚未付清工程款的,移交接任领导处理。对确需在期间支出的资金,须经原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并逐一签字认可,否则不得列支。对接任领导经济责任明确规范,在收到任免文件之后,负责衔接离任方主持正式移交,对交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必须在交接表中注明,并签字确认。
四是建立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在乡镇(街道)党政办设立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站,乡镇(街道)的审计站长原则上由纪委书记兼任,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在现有相关专业人员中安排2人以上兼职审计人员,在坚持实行财务核算和审计职责分离的原则下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局 何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