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关于加强中型以上载货汽车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中型以上载货汽车的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近日,东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三家发布关于加强中型以上载货汽车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
一是中型以上载货汽车上路行驶,必须牌证齐全有效;严禁私自改型、改装;严禁大吨小标、挪套号牌、一牌多用;严禁无牌车、拼装车、报废车上路;严禁变型拖拉机从事公路运输。
二是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闯岗逃费、暴力抗法。
三是凡无牌照、无行驶证、营运证或未按规定缴纳运输管理费、货运附加费、养路费的货运车辆,需在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和交通、公路收费部门申报登记,自申报登记之日起办理相关证件并起始缴费。逾期未申报登记的,由公安交警、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扣,按法律、法规处理。四是对私自改型的货运车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恢复原貌,逾期不恢复原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分别作出相应处罚;对拼装车辆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通告还对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车辆驶入中心城区禁行路段及违反本通告规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