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和《东营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资助范围
1、专利第一申请人是本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自然人(含在本市申请专利的外来投资者);
2、已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本市产业政策;或已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
3、通过电子申请方式申报的专利。
二、专利资助材料申报程序
1、各县、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材料申报工作,统一上报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2、中介机构可以代企业申报材料,但须同时出具企业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3、专利申请应当是2014年7月31日-2015年10月31日期间授权、没有享受过资助的专利。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在市政府网站通知栏中),单位申报人应在申报表领款人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人应在申报表领款人签字处签字;
2、专利证书;
3、相关身份证明。职务发明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非职务发明须提供专利权人东营市身份证或在东营市创业证明。
以上2、3项中所列***必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县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原件退还,复印件上报。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申报时间:2015年11月12-18日
申报地址:东营市房产交易中心608室(东营区东二路276号)
联系电话:8329015 联 系 人:田海燕
邮 箱:dy8332780@163.com
>>***1:东营市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申请表
>>***2:县(区)专利申请补助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