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省审计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村(社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将视线进一步聚焦基层党员干部,以审计手段切实找准和解决影响村(社区)事务运行的突出问题,促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解决审计机关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据了解,精准扶贫、“三农”、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资金以及惠农惠民、新农村(社区)建设、土地征用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将作为村(社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重点查处在扶贫开发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贪污挪用等方面的行为,促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切入点,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执行集体决策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作决策、办事情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意愿。
具体审计模式,可根据各地实际因地制宜,灵活选用审计机关指导下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审计、审计机关直接审计、审计机关与乡镇(街道)联合审计等模式,推动工作纵深发展。(记者 赵小菊 通讯员 郑茂霞 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