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防控
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近期,区食药局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流通业户、小作坊生产加工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餐饮服务环节,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要求,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结合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工作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的许可管理、索证索票落实、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等进行了严格检查。
食品流通环节,以商场超市、学校及景区周边食品店、农贸市场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用油、酒类、饮料、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按照《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通用检查要点表》内容,对各流通业户的经营资质、食品标签、从业人员管理及经营过程控制等项目逐一进行了检查。
小作坊生产加工环节,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进行了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要求经营业户主动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资质及票据,如实记录配料投料、生产数量、销售情况,严防生产加工过程风险。
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根据《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检查记录与安全信用评级表》内容,对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备案管理、药品购进与验收、药品陈列储存与养护、假劣药品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经营单位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药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食药部门报告,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及虚假夸大宣传药品及保健食品功效等行为。
截至目前,“大整治、大排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500余家,抽检食品117批次,保健食品4批次,药品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下一步,区食药局将继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真正为辖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