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告(詹月华)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告(詹月华)
詹月华女士:
因你(公民身份号码:413024********1949)共生育一儿一女,并非孤寡老人,违法多领取工伤供养亲属待遇一案,我中心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于2021年4月27日向你送达《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穗黄社保追字〔2021〕第122号),要求你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依法退回多领取的工伤供养亲属待遇人民币陆万零肆佰叁拾贰元伍角伍分(¥60432.55元),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黄社保催字〔2021〕第61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9室;联系电话:020-82118451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