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招贤专职网格员环境监管再添新活力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淄政办字〔2017〕82号)文件要求,张店区积极招聘专职环保网格员,为全区的环境监管、散乱污整治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增添了一股新的战斗力量。
根据市文件要求,全市环保网格分四级:一级网格长由市长担任,二级网格长由区县长(管委会主任)担任,三级网格长由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四级网格设在村(居),需配备专职网格员。网格员通过招聘专职人员担任,在镇办环保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监管具体巡查管理工作,通过预警、核查、预处理、教育、宣传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污染监控。
张店区积极推进环境网格监管职业化进程,按照全区安排退役士兵公益岗位的思路,面向退伍士兵招聘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7月13日,由民政、环保、人社面向退伍士兵招聘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100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热爱专职环境监管工作;张店区常住户口,4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化程度,特别优秀可放宽到高中学历;热爱并自愿从事专职环境网格员工作,吃苦耐劳,无犯罪记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网格员职责为:(1)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环境保护知识;(2)接收处理上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交办相关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定期巡查和监督网格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在本网格内,对企业、院落、水井、坑塘沟渠等区域进行环境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责任区域内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排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等行为,原则上每天巡查一次,实现24小时全天候巡查并建立巡查台帐,于每月1日向一级网格报送上月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报表。(3)对于发现的一般性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后要及时制止。对于倾倒废液等可能引起较大影响的污染事件要立即上报,并根据上级指令进行防控,防止事态扩大。(4)对所辖网格环境信访投诉情况进行初步核实,接到上级核实任务后,要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查看,并实事求是地反馈现场情况。(5)按要求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建立巡查监管台账。(6)配合开展环保执法联动。(7)协助做好所在网格污染源调查,新发现的污染源或敏感点要及时上报,不断丰富完善环境监管信息资料。(8)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督促各排污单位落实响应措施。
根据各镇办生态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和任务量综合考虑,环保分局将所有人员及时分配到镇办,并在7月23日对专职环境监管网格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按专职环境监察网格员职责认真履职,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