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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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8日发表
根据《印发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150号)及《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2017年版)》(中人社发〔2017〕70号)有关规定,原中山市宝元制鞋厂职工医院申请变更为中山宝元医院,经综合评估符合定点条件。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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