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五条安全通道促干部廉洁
本报讯 茂港区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五条“安全通道”,有效地促进干部的廉洁。
“一把手”责任“通道”。着力构建党政“一把手”责任,实行“一岗双责”。通过召开廉政专题会议、组织“一把手”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和“一把手”述廉等,建立“一把手”相关责任制度55项。
廉政谈话“通道”。落实“三项”谈话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区直各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区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单位“一把手”同干部进行督促谈话。
网上审批“通道”。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全区有16个区直部门建立了公众网站,并逐步推行网上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追究“通道”。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作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或考核不称职的科级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政务投诉“通道”。区纪委监察局政务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对投诉件实行***督办,及时纠正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纠正或督促整改影响效能的问题。
《茂名日报》(2007-07-17 第一版)